關于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實施后有關交易事項的補充通知(2006-09-27) | |
各上市公司、各會員單位: 目前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已取得重大進展,絕大多數上市公司已完成股權分置改革。為更好地提示未股改公司風險,切實保護投資者權益,根據市場實際情況,本所決定調整有關公司股票簡稱前的標記?,F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于已完成股權分置改革、股票簡稱前冠以“G”的公司,其股票簡稱取消“G”標記,恢復冠以“G”標記以前的股票簡稱。 二、對于尚未進行股權分置改革或者已進入改革程序但尚未實施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司,在行情顯示該股票簡稱前冠以“S”標記。 三、簡稱被冠以“S”標記的股票,其交易制度目前暫不做調整。根據《關于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的指導意見》(證監發[2005]80號)的精神,本所將按照上市公司股權分置改革整體安排,對該類股票的交易制度做出必要調整。 本通知自2006年10月9日起實施。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六年九月二十七日 | |
新聞來源:上海證券交易所 | |
[上證所部分上市公司股票簡稱變更情況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