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2日,中國證監會就《證券市場程序化交易管理規定(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規定》)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豆芾硪幎ā穼ψC券市場程序化交易監管作出總體性、框架性制度安排,對程序化交易報告管理、交易監測及風險管理、信息系統管理、高頻交易差異化管理等具體事項作了規定,并授權證券交易所細化業務規則和具體措施。
上交所將在中國證監會的統一部署下,抓緊落實《管理規定》提出的各項監管要求,盡快制定配套的自律監管規則,確?!豆芾硪幎ā犯黜棿胧┞涞匾娦?。一是完善程序化交易異常交易監測監控標準。適應程序化交易行為特點,制定更有針對性的監控指標,目前已經開展內部試運行,后續將進一步開展合規培訓,明確市場預期。二是推進滬股通投資者程序化交易報告。加強與香港交易所溝通,按照內外資一致的原則和《管理規定》要求,盡快明確報告安排,將滬股通投資者程序化交易納入報告范疇。三是強化高頻交易投資者管理。對申報筆數、頻率達到一定標準的程序化交易投資者實施重點監管,對行情使用費、流量費等相關費用作出差異化安排,適當提高現有收費標準或者增收其他費用。此外,本所還將就規范主機托管、程序化交易技術系統管理等明確具體要求,成熟一項,推出一項。